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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红的“铁公鸡”,不止吉林高速

新“国九条”出台后,市场矛头对准了分红吝啬的“铁公鸡”公司。

首当其冲的是吉林高速。持有其股票的股民,近五年内只拿到了一次分红。4月14日晚间,吉林高速收到上交所利润分配方案监管问询函,内容直指其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及董事投票情况等,要求其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披义务。

吉林高速收到上交所问询函后的首个交易日,却迎来了罕见的涨停板。截至4月15日当日收盘,吉林高速收涨10%,报2.75元/股。

“上交所对吉林高速的此次问询,正是在分红新规出台背景下,向市场释放的首个信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金融数据平台Choice数据显示,在A股市场当前2369家上市10年以上的公司中,有220家公司连续1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另有20家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据国信证券研报梳理,当前共有42家上市公司,若在2024年仍维持此前分红力度,可能在2025年分红新规正式实施后遭遇ST风险。

连续五年盈利却极少分红

4月12日,吉林高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其中公示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月14日晚间,吉林高速收到上交所利润分配方案监管问询函。上交所指出,吉林高速于2019年至2023年分别实现净利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而其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0、0、10.18%、0、0,仅于2021年低比例分红3240.95万元。

吉林高速还在年报中表示,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偿还债务等。然而,截至报告期末,吉林高速资产负债率17.96%,连续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35亿元,连续多年增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高,达15.13亿元。

基于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其补充说明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列示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说明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措施。

吉林高速于2010年3月上市,是一家从事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和管理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实控人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第一大股东系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54.35%。

年报显示,吉林高速2023年实现营收14.47亿元,同比下降0.82%;净利润5.46亿元,同比增长38.84%。Wind数据显示,公司上市后累计分红10次,分红总额5.66亿元,累计净利润37.27亿元。

公司董监高对此分红预案也存有异议。据吉林高速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均投出弃权票,二人均建议公司制定适当的现金分红方案。林建忠提到,公司在保持稳健发展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刘先福则表示,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在监事会决议中,该预案也获得了1票弃权。

副董事长刘先福现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系吉林高速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4.04%。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董事投票的详细理由,相关董事是否与公司存在沟通分歧,全体董事是否独立审慎判断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请全体董事就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明确意见。“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径之一。”上交所在问询函中重申。

上交所要求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披义务。基于上述情况,《中国新闻周刊》致电了吉林高速办公室,未得到回复。

“上交所对吉林高速的此次问询,正是在分红新规出台背景下,向市场释放的首个信号,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状况与资金利用情况,积极开展现金分红,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

220家公司10年以上未分红

年初以来,在东方财富吉林高速股吧“问董秘”板块,公司分红的能力与计划系近半年来股民关切的最主要话题之一。

2024年3月8日,有股民问询“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进行的资产收购是怎样的业务?”3月1日,有人提问“公司经常提到‘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就意味着不能高比例分红吗?”2月19日,有人感叹“高速公路板块优秀公司的分红率在70%水平,但公司过往的分红水平一直很低,投资回报获得感远远不足。”1月2日,则有提问“公司每年现金流量5亿多元,是否可以拿出一半分红?”……

据海通证券交通运输行业首席分析师虞楠对高速公路行业的分析,部分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具有高分红率及高股息率,且多个公司计划未来3年分红率至少维持在目前的高水平。其中,在较发达省份布局的高速公路公司由于盈利能力较强较稳定、现金流充裕,其分红率高于欠发达省份。据统计,包括吉林高速在内,有6家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未披露未来分红计划。

图片来源:海通证券

吉林高速并非个例,分红力度较之更为“吝啬”的上市公司比比皆是。据《中国新闻周刊》统计,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4月15日,A股市场共有2369家上市10年及以上的公司。其中,共有220家公司连续1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91家公司连续2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金杯汽车、中毅达、阳煤化工、学大教育4家公司连续30年及以上未进行现金分红;另有20家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进行过现金分红。

4月12日,国务院印发新“国九条”,在第三条“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中强化了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其中提到,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分红优质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股息率;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

上交所、深交所随后分别发布相应征求意见稿,对分红不达标采取强约束措施,重点是将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纳入“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沪深主板方面,对符合分红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的公司实施ST;科创板和创业板方面,将分红金额绝对值标准进一步调低为3000万元,且考虑到了研发投入豁免ST的情形。

图片来源:国信证券

上述现金分红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新规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则为2022年至2024年。

“目前来看,新规所作出的要求并不高,且充分考虑了企业发展需求。”田轩评价。

根据新规规则,国信证券在4月14日发布的一则研报中,利用2022和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的数据,对如果维持当前分红比例或金额,可能在2025年因不满足相应分红标准而被ST的公司进行了梳理。结果显示,包括吉林高速在内,此类上市公司共有42家。其中,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各有14、19、1、8家。

“仍有如此多公司可能触及ST,反映出目前上市公司分红力度仍较弱。”田轩表示,对于此类企业,需要根据年报披露情况进行谋划。

“一是对于已披露年报及分红方案的企业,综合2022年至2023年盈利状况及未来一年盈利预测,根据分红新规要求,视情况调整2023年分红方案,或于2024年加大分红力度;二是对于未披露年报及分红方案的企业,建议根据分红新规及时进行方案调整,加大分红力度,保证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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