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
及信息均来源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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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注册)文件和核准(注册)规模
(一)21 长江 C1、21 长江 C2、22 长江 C1、23 长江 C1
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二)21 长江 02、21 长江 03、21 长江 05、22 长江 01、22 长江 02、22
长江 03、22 长江 04、23 长江 02、23 长江 03
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三)23 长江 D2、23 长江 D3
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含)80 亿元
的短期公司债券。
(四)23 长江 04、23 长江 05、23 长江 06、24 长江 01
行人完成注册程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额度不超过(含)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jia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1 长江 C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3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期。
票面利率:3.87%。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 年 6 月 8 日。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6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 年 6 月 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1 长江 C1 的信用等级为 AA+。
(二)21 长江 C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2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期。
票面利率:3.83%。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 年 7 月 12 日。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7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 年 7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1 长江 C2 的信用等级为 AA+。
(三)21 长江 0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
发行规模:2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期。
票面利率:3.2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8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 年 8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
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1 长江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四)21 长江 03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1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5 年。
票面利率:3.5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 年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1 长江 03 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五)21 长江 05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25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3.35%。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14 日。
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
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1 长江 05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六)22 长江 0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4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2.9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 年 1 月 17 日。
付息日: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5 年 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2 长江 01 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七)22 长江 C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14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3.03%。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 年 5 月 25 日。
付息日: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5 年 5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2 长江 C1 的信用等级为 AA+。
(八)22 长江 0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3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2.97%。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 年 7 月 11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5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存量公司债
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2 长江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A。
(九)22 长江 03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品种一)。
发行规模:2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2.65%。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 年 8 月 17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5 年 8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2 长江 03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22 长江 04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1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5 年。
票面利率:3.03%。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2 年 8 月 17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8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7 年 8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2 长江 04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一)23 长江 C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5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5 年。
票面利率:4.7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8 年 1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3 长江 C1 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二)23 长江 0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2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3.22%。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 年 2 月 16 日。
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2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 年 2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3 长江 02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三)23 长江 03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2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2.9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 年 6 月 15 日。
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6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 年 6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存量公
司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3 长江 03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四)23 长江 D2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1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1 年。
票面利率:2.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
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
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23 年 8 月 18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24 年 8 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十五)23 长江 04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
发行规模:25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3.00%。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 年 10 月 31 日。
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 年 10 月 3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3 长江 04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六)23 长江 05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四期)(品种一)。
发行规模:5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2 年。
票面利率:2.8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
付息日:2024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3 长江 05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七)23 长江 06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四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1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2.98%。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3 年 11 月 27 日。
付息日: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6 年 1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3 长江 06 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八)23 长江 D3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
司债券(第三期)。
发行规模:1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1 年。
票面利率:2.75%。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期债券于兑付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
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
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起息日:2023 年 12 月 19 日。
付息/兑付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日为 2024 年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闰
年 2024 年 2 月 29 日不计入实际计息天数)。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
(十九)24 长江 01
债券全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20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债券期限:3 年。
票面利率:2.72%。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
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24 年 2 月 1 日。
付息日: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兑付日:2027 年 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担保方式: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24 长江 01 的信用等级为 AAA。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1 长江 C1、21 长江 C2、21 长江 02、21 长江 03、21 长
江 05、22 长江 01、22 长江 C1、22 长江 02、22 长江 03、22 长江 04、23 长江
C1、23 长江 02、23 长江 03、23 长江 D2、23 长江 04、23 长江 05、23 长江 06、
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
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监督。
经华泰联合证券的持续跟踪和监督,发行人积极履行偿债义务与信息披露义
务,并依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Changjia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股票代码:000783
注册资本:552,995.7479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52,995.7479 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社代码:91420000700821272A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
邮政编码:430023
信息披露负责人:周纯
电话号码:027-6579986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互联网网址:www.cjsc.com
电子信箱:inf@cjsc.com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服务;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
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包括经纪及证券金融、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海外业务等。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556,283.93 81.46 563,962.21 90.06
证券自营业务 -6,364.60 -0.93 -83,467.59 -13.33
投资银行业务 68,214.97 9.99 90,338.77 14.43
资产管理业务 15,217.56 2.23 25,915.51 4.14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 47,028.67 6.89 29,322.00 4.68
海外业务 2,547.97 0.37 118.21 0.02
其他 - - -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82,928.50 100.00 626,189.11 100.00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财富管理服务、研
究业务及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等资本中介服务。报告期内,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是
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最高。2023 年,经纪及证券金融业
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 1.36%,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和交易单元席位租
赁业务收入受市场影响有所下降。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固定收益类及
金融衍生品等自营交易和做市业务。2023 年,公司该类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92.37%,
主要系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紧抓市场机遇,灵活调整仓位,有效抵御权益市场下
跌影响,投资业务收入有所提升。
投资银行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包括承销与保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资产证券化等具有投资银行特性
的金融服务。公司主要通过长江保荐、债券业务部等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稳步发展,主承销债 95 只,承销规模 297.20 亿元,其中企业
债 7 只,规模 24.62 亿元,公司债 61 只,规模 204.55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 27 只,规模 68.03 亿元。2023 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减
少 24.49%,主要系市场股权融资阶段性收紧影响。
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向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
理、公募基金管理等业务,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长江资管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理产品业绩不及预期。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是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或受托管
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行业趋势、公司战略及发展战略等,完成了另类投资和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平台的调整和搭建,下设长江资本和长江创新两家子公司从事
该类业务。长江资本主要从事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
务,长江创新主要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
加。
公司持有长证国际 95.32%的股权,通过长证国际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为客
户提供经纪、投行、保险、资产管理及期货等境外金融服务。长证国际的业务主
要通过 5 家子公司开展,分别为: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资
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融资(香
港)有限公司和长江财务(香港)有限公司,自 2011 年成立发展至今,已经初
步形成“1+5”的集团经营架构和业务布局。
公司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长证国际开展海外业务。2023 年,长证国际继续
围绕“聚焦主业、夯实基础”的经营战略,进一步强化协同与联动,积极寻找市场
机会,重点推进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海外研究业务影响力初显,自营、债
券等业务稳健发展。2023 年,公司海外业务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 2055.46%,主
要系长证国际投资业务取得的收益增加。
三、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78.34 亿元,增幅为 6.11%;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47.71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9.10 亿元,增幅为 12.67%。2023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
收入 68.96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23%;实现净利润 15.41 亿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8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58%。
发行人 2023 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4,234,952.21 4,071,520.24 4.01
结算备付金 601,610.53 595,181.54 1.08
融出资金 2,909,113.67 2,772,155.68 4.94
衍生金融资产 62,358.70 16,635.73 274.85
存出保证金 311,919.52 309,976.19 0.63
应收款项 148,525.67 103,734.92 43.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37,519.65 210,961.84 -34.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94,526.99 2,334,189.20 41.14
其他债权投资 4,903,950.41 5,047,462.76 -2.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51.68 5,998.68 2.55
长期股权投资 183,909.06 137,104.78 34.14
投资性房地产 10.48 11.71 -10.50
固定资产 116,605.69 105,351.58 10.68
在建工程 796.05 5,021.56 -84.15
使用权资产 33,773.26 41,994.96 -19.58
无形资产 9,981.27 9,190.66 8.60
商誉 5,292.14 5,929.69 -10.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2,060.18 80,473.76 26.82
其他资产 9,886.62 45,642.00 -78.34
应付短期融资款 309,416.50 380,343.84 -18.65
拆入资金 700,267.28 1,038,285.41 -32.56
交易性金融负债 104,245.57 186,430.97 -44.08
衍生金融负债 20,619.18 13,981.43 47.4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466,529.80 2,019,200.02 71.68
代理买卖证券款 4,090,316.62 4,094,587.28 -0.10
代理承销证券款 - 3,300.00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293,399.45 305,331.41 -3.91
应交税费 20,600.00 25,904.49 -20.48
应付款项 413,346.95 380,360.89 8.67
合同负债 5,674.27 3,917.98 44.83
租赁负债 33,519.61 41,474.19 -19.18
预计负债 14.76 173.87 -91.51
应付债券 4,041,567.64 4,241,065.99 -4.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241.52 17,367.71 45.34
其他负债 71,101.90 60,752.95 17.03
万元,增幅为 43.18%,主要系应收衍生品业务交易款增加所致。
少 73,442.18 万元,降幅为 34.81%,主要系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所致。
元,降幅为 84.15%,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万元,降幅为 78.34%,主要系预付对外投资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及所得税资产
减少所致。
较上年同期末减少 338,018.13
万元,降幅为 32.56%,主要系通过银行间市场拆入资金规模减少所致。
所致。
增加 1,447,329.77 万元,增幅为 71.68%,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所致。
万元,降幅为 100.00%,主要系代理承销股票款减少所致。
元,降幅为 44.83%,主要系业务预收款增加所致。
降幅为 91.51%,主要系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性差异增加所致。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纪及证券金融业务 556,283.93 81.46 563,962.21 90.06
证券自营业务 -6,364.60 -0.93 -83,467.59 -13.33
投资银行业务 68,214.97 9.99 90,338.77 14.43
资产管理业务 15,217.56 2.23 25,915.51 4.14
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
投资管理业务
海外业务 2,547.97 0.37 118.21 0.02
其他 - - - -
营业收入合计 682,928.50 100.00 626,189.11 100.00
务收入同比减少 1.36%,主要系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和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业务
收入受市场影响有所下降所致。(2)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92.37%,主要系
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紧抓市场机遇,灵活调整仓位,有效抵御权益市场下跌影响,
投资业务收入有所提升所致。(3)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24.49%,主要系
市场股权融资阶段性收紧影响所致(4)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减少 41.28%,主
要系受市场因素影响,管理产品业绩不及预期所致。(5)另类投资及私募股权
投资管理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60.39%,主要系股权投资业务布局稳健,已投项目
情况良好,取得的收益显著增加所致。(6)海外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2055.46%,
主要系长证国际投资业务取得的收益增加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5,105.61 0.97 5,352.54 1.13
业务及管理费 460,784.50 87.49 445,394.02 93.76
信用减值损失 -1,974.36 -0.37 -8,790.66 -1.8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764.45 0.14 770.96 0.16
其他业务成本 61,972.24 11.77 32,297.83 6.80
合计 526,652.44 100.00 475,024.69 100.00
(1)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支出项目,2023 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为
市场竞争加剧有所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
比增加 6,809.78 万元,同比增幅 84.91%,主要系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转回金额
减少。
(3)其他业务成本
同比增幅 91.88%,主要系子公司风险管理业务成本增加。
(三)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7,007.64 232,164.50 101.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72.78 -151,133.33 7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5,449.28 -332,092.40 23.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144.35 -246,091.43 168.33%
加 101.15%,主要系回购业务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净流入现金增加所致。
期增加 70.90%,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同期增加 23.08%,主要系支付股东现金股利减少所致。
同期增加 168.33%,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项目
度 度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73.22 73.85
流动比率(倍) 2.34 2.61
速动比率(倍) 2.14 2.36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5 1.67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到期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27 5.56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
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约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1 长江 C1
江 C1”。21 长江 C1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 长江 C1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21 长江 C2
江 C2”。21 长江 C2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 长江 C2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
(三)21 长江 02
江 02”。21 长江 02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 长江 02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四)21 长江 03
江 03”。21 长江 03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 长江 03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五)21 长江 05
长江 05”。21 长江 05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
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1 长江 05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
司营运资金。
(六)22 长江 01
江 01”。22 长江 01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 长江 01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七)22 长江 C1
“22 长江 C1”。22 长江 C1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
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 长江 C1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
运资金。
(八)22 长江 02
江 02”。22 长江 02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 长江 02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九)22 长江 03
江 03”。22 长江 03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 长江 03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
券。
(十)22 长江 04
江 04”。22 长江 04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2 长江 04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
券。
(十一)23 长江 C1
江 C1”。23 长江 C1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C1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十二)23 长江 02
江 02”。23 长江 02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02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
司债券。
(十三)23 长江 D1
江 D1”。23 长江 D1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D1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四)23 长江 03
江 03”。23 长江 03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03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
(十五)23 长江 D2
“23 长江 D2”。23 长江 D2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
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D2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十六)23 长江 04
长江 04”。23 长江 04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
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04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十七)23 长江 05
江 05”。23 长江 05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四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05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十八)23 长江 06
长江 06”。23 长江 06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
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四期)(品种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06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十九)23 长江 D3
“23 长江 D3”。23 长江 D3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
按约定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
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长江 D3 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十)24 长江 01
江 01”。24 长江 01 募集资金募集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按约定
汇入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4 长江 01 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1 长江 C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1 长江 C1 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 长江 C1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21 长江 C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1 长江 C2 募集资
金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 长江 C2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21 长江 0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1 长江 02 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 长江 02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四)21 长江 0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1 长江 03 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 长江 03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五)21 长江 05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1 长江 05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一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 长江 05 募集资
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六)22 长江 0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2 长江 01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 长江 01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七)22 长江 C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2 长江 C1 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
致,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 长江 C1 募集资金
已全部投入使用。
(八)22 长江 0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2 长江 02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 长江 02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九)22 长江 0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2 长江 03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 长江 03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十)22 长江 0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2 长江 04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 长江 04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十一)23 长江 C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C1 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C1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二)23 长江 0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02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存量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2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十三)23 长江 D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D1 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
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D1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十四)23 长江 0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03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3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十五)23 长江 D2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D2 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D2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
使用。
(十六)23 长江 04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04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4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七)23 长江 05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05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补充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
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5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
用。
(十八)23 长江 06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06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6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十九)23 长江 D3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3 长江 D3 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D3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
使用。
(二十)24 长江 01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结合自身用款需求,将 24 长江 01 募集资金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使用
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4 长江 01 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21 长江 C1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
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21 长江 C2
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交通银行武汉江汉支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
武汉片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
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21 长江 02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西北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21 长江 03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西北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
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21 长江 05
发行人在华夏银行武汉雄楚支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
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
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22 长江 01
发行人在工商银行武汉西北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
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江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
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22 长江 C1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江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聘请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
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22 长江 02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三阳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
请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
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22 长江 03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
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
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22 长江 04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一)23 长江 C1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市江汉支行、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工商
银行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二)23 长江 02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招商银行
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
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三)23 长江 D1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
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江汉支行、兴业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四)23 长江 03
发行人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招商银行
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
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五)23 长江 D2
发行人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省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
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六)23 长江 04
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营业部、上海银行市南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聘请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上海银行市南分行
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
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七)23 长江 05
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
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八)23 长江 06
发行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聘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
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
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十九)23 长江 D3
发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聘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江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
集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二十)24 长江 01
发行人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聘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作为账户监管人,并与其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
资金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
长江 03、23 长江 D2、23 长江 04、23 长江 05、23 长江 06、23 长江 D3、24 长
江 01 为无担保债券,无内外部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公司债券的按时、足额
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为了保障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已针对公司债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划
转,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运用,确保专款专用。
发行人已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负责本息的偿付,组
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发行人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公司
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已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发行人的资产负债
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
期应付情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
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
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
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已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
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发行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发行人可能出现
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
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
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作了合理的制
度安排。
若发行人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
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以降低偿付风险;(2)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3)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4)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
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已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
披露。
行。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四、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应对措施
五、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第六章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公司债券偿付情况如下:
(一)20 长江 01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年 2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年 2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年 2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二)20 长江 03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三)22 长江 D2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四)20 长江 05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年 9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
年 9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
年 9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五)21 长江 01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年 1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
年 1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
年 1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及债券本金。
(六)23 长江 D1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七)21 长江 C1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21 长江 C2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7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
年 7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
(九)21 长江 02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8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年 8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十)21 长江 03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8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年 8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
(十一)21 长江 05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10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年 10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十二)22 长江 01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1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年 1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十三)22 长江 C1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5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
年 5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
(十四)22 长江 02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7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
(十五)22 长江 03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8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十六)22 长江 04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8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十七)23 长江 C1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1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
(十八)23 长江 02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年 2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
(十九)23 长江 D2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3 长江 D2 尚未支付利息,也未到期兑付。
(二十)23 长江 03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3 长江 03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一)23 长江 04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4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二)23 长江 05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5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三)23 长江 06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06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四)23 长江 D3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3 长江 D3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十五)24 长江 01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4 长江 01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发
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极强。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要求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八章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和评级机构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评级机构将在公司债券存
续期内,在每年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
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司公开发行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开发行“23 长江 02”“22 长江 04”“22 长江 03”“22 长江 02”“22
长江 01”“21 长江 05”“21 长江 03”“21 长江 02”“21 长江 01”“20 长江 05”的债项信
用等级为 AAA,展望为稳定;公开发行“23 长江 C1”“22 长江 C1”“21 长江 C2”“21
长江 C1”“23 长江 Y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 AA+,展望为稳定。
第九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
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
告”)。根据公告披露,2024 年 3 月 29 日,长江证券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
源”)、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8.20 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
资本持有的上市公司 529,609,894 股和 332,925,399 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份总数
的比例分别为 9.58%和 6.02%(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日,长江产业集团
与公司股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
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
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等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理时与长江产
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华泰联合证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出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
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暨第一大股东变更事
项的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二、相关当事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 长江 C1、21 长江 C2、21 长江 02、21 长江 03、21
长江 05、22 长江 01、22 长江 C1、22 长江 02、22 长江 03、22 长江 04、23 长江
C1、23 长江 02、23 长江 03、23 长江 D2、23 长江 04、23 长江 05、23 长江 06、
三、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资料显示,华特转债信用级别为“AA-”,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对应正股名华特气体,正股最新价为52.35元,转股开始日为2023年9月27日,转股价为83.75元。
资料显示,天23转债信用级别为“AA”,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对应正股名天合光能杠杆证券怎么样,正股最新价为19.9元,转股开始日为2023年8月17日,转股价为69.05元。